今天是:

廉政文化

廉政文化

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文化 >> 正文

廉政建设 警钟长鸣

发布日期:2014-09-18    作者:     来源: 党建网    点击:

题记:现在群众对廉政建设呼声很高。有四句话,我想可以作为警钟长鸣。第一句话,“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我想这是作为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第二句话,“熊掌和鱼,不可兼得”,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要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这一条恐怕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第三句话,“寸心不昧,万法皆明”,贪污受贿,鱼肉乡民,这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第四句话,“为官一场,造福一方”,当干部的宗旨就是奉献,利益问题上,“拿来主义”要不得,不能图实惠,谋私利。

——摘自习近平《摆脱贫困》之《对闽东经济发展的思考》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任地委书记期间,就高度重视党政干部廉政建设,告诫宁德干部要做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熊掌和鱼,不可兼得”,“寸心不昧,万法皆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改革发展阶段,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从“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习近平打出的一系列反腐“组合拳”,使人们深切地感受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厉行反腐的决心和长期作战的恒心,也让我们看到了习近平对廉政建设一以贯之的坚持。  

北宋才子苏东坡在他的名作《赤壁赋》中吟唱到:“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这是他清高情怀的真实展现,亦是对当前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党员干部要做到即使身处钱山钱海,也能守住本心,洁身自好。领导干部手上的权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服务。如果以手中权力来谋取个人私利,必将遭人民唾弃,受党纪国法严惩。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权财双收,是不可能的,要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这一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有所追求,必定会有所失,有舍才有得,选择权在于自己。“心无百姓莫为官”,一旦选择当干部,就必须坚持秉公用权、勤政廉洁,“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寸心不昧,万法皆明。”古时的秤砣上凛然刻着这八个大字。“寸心不昧”就是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就是要不谋私利、清白做人。“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北宋时期的包拯,39岁入仕,一生清廉,不畏权贵,执法公正,刚正不阿,为人民做了许多好事,被百姓尊称为“包青天”。有了百姓的支持拥护,他的官运扶摇直上,最后权至枢密院副使。即便位至于此,他仍不为权贵,“怒弹国丈”、“打龙袍”等美谈流传至今。临终,他还告诫子孙:“为官一定要清正,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后不得葬在大茔内。”有先贤榜样如此,现在的党员干部更应“寸心不昧,万法皆明”,点亮一盏心灯,照清自己,照亮灵魂。  

习近平提倡:“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领导干部手上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代表着组织的肯定、群众的信任,更应当“在其位,谋其政”,脚踏实地为民办实事,真正尽到自己的责任,全力以赴“造福一方”。古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今有“廉洁奉公,清正无私”的牛玉儒、“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郑万九,这些习近平推崇的好干部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为官一任,就该造福一方。当干部的宗旨就是奉献,正如习近平所说:“为官之理在于讲奉献,当共产党的‘官’要造福于民,就得讲奉献,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党员干部若都能做到习近平的这四条要求,则国泰民安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