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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重申“双节”纪律规定,就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执纪监察确保廉洁过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全校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任务,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早提醒、早部署、早检查。各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作出示范,带头遵章守纪,带头接受监督,坚决杜绝各类节日腐败。广大党员要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决不打折扣、搞变通;要心怀敬畏,尚俭戒奢,既要当好反对“四风”的宣传者、监督者,又要当好示范者,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强化规矩意识,明确纪律红线。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纪律规定,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节日病”,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二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三是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卡、有价证券、月饼等节日礼品;四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五是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利用职权免费游览景点;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私房菜”等场所;七是严禁未经报批擅自离开工作地;八是严禁违规借车、换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九是严禁借节日之际违规发放福利、津贴补贴等;十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正风肃纪。校纪委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931-8821621 

电子信箱:jiwei@gsrtvu.cn

中共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