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国庆临近,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按照《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甘纪[2015]79号)精神,学校决定,紧盯时间节点,在“两节”前后全面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集中一个月时间进行。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
(一)严禁公款送礼,严查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用于公款送礼以及公款购买购物卡、土特产等问题。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查自定政策、自设标准和范围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三)严禁公款吃喝,严查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宴请、接待和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四)严禁公款旅游,严查假借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五)严禁公车私用,严查公车私用行为。
(六)严禁违规收受节礼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严查接受利益关系人或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类活动等问题。
(七)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查在操办婚丧喜庆中借机敛财、损害公共利益以及大操大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八)严禁奢靡浪费,严查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九)严禁参与赌博,严查参与各类赌博和以赌博形式借机敛财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1.明确领导责任。学校全面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由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校纪委负监督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专项行动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党总支对所属部门、单位、学院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
2.开展校内审计。监察审计室抽调审计人员即日起开展“三公”经费审计工作,财务处配合。审计内容为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会计期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省上国有资产和公车管理有关要求,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制定学校《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杜绝公车私用。办公室会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学校《教工食堂接待细则》,加强教工食堂管理,节约开支,规范接待工作,做好接待登记工作,杜绝公款吃喝和超标准、超范围宴请接待。信息中心负责制定《校园网及微信平台管理使用办法》,杜绝利用校园网、微信等学校公共资源发布私人信息。
4.畅通举报渠道。校纪委已在部门主页分别链接了中纪委和省纪委网站举报箱,设置开通了校纪委举报电子邮箱地址、举报电话,在教育大厦7楼设置了举报箱,接受广大师生通过来信、来访以及电话、网络、“随手拍”等渠道,反映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四、有关要求
1.严明纪律要求。校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守纪律,讲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从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提高认识,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以及我校“十项规定”和“六不得”等规定,令行禁止,坚决做到“九个严禁”,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单位工作特点,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按照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和目标,深入传达,释放信号,人人知晓,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自查自纠,严防“四风”危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关注重点岗位,防微杜渐,抓好落实,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
2.加强执纪监督。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分析查找中秋国庆前后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抓早抓小,做好“事前预防”。校纪委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四风”问题线索收集、梳理、提供,做好信息收集、情况汇总上报和有关问题线索的核查和督办工作。对全校范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问题,在固化主要证据后,根据职责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监督“两个责任”问责到位,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3.强化舆论引导。宣传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执纪监督宣传工作,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支持群众举报党员领导干部的“四风”行为和腐败问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校内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窗口和教职工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中共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