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和其他党员有权做什么?
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2、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做什么?
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
3、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什么原则?
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保障党员权利是谁的重要职责?
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
5、对于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员,应当怎么处理?
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责令赔礼道歉、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给予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6、对于因侵犯党员权利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或者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怎么处理?
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