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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06    作者:     来源: 甘电大党发〔2015〕1号    点击:

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  

现将中共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呈上,请审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度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推进廉洁清明校园建设  

2014年,我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主线,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初步形成了党委抓主抓重,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态势。  

(一)注重学习宣传,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着重加强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校院(处)两级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邀请专家作廉政报告。党委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精神,努力践行校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十项规定”,加强自身建设,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思想、作风上的纯洁性。坚持做好教职工的廉洁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党支部廉政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学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观看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片。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媒介,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政策;坚持面向师生的廉政教育,开展了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和廉政文化征文活动,建设校园廉政文化;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新入职教职工进行党纪校规和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明确责任分解,建立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晰了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党委担负全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责任定位,突出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本部门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理清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清单,从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两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把“两个责任”细化为27条具体标准。其中,7条涉及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5条涉及纪委的监督责任,5条涉及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5条涉及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5条涉及部门、单位的责任。建立了校院(处)两级联动,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检查考核,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党委切实担负起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每学期检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整改。每年组织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在全校通报。定期向省委、省纪委、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报告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定期不定期听取党委成员和纪委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指导开展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多次深入学院和机关处(室)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问题。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管。党委工作部门和党总支(支部)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要求融入部门工作之中,认真抓好落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  

(四)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面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重点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开放教育大楼工程建设与修缮、设备采购招标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落实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个别谈话、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礼品登记等制度。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干部任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干部上岗前进行廉政谈话。四是实施离任审计制度,对有经济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五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几项重点工作自查自纠,对全校2012年以来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物资采购制度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六是组织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教职工自纠参与率100%。七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决策和执行环节,就易出现廉政风险的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务管理、基建修缮、设备采购等重点工作领域明确了风险部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细化了校院(处)两级领导干部的决策权限和决策内容,规范了权力运行,防范了廉政风险。  

(五)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与换届后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任期目标责任书》,党员处级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对落实相应的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将党风廉政建设、查办案件、行业纠风、效能监察、廉政风险防范等主要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及负责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  

(六)重视制度建设,建立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及时修订完善制度,逐渐使其系统化和规范化。全面梳理反腐倡廉相关领域的工作制度和有关文件,对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并进行补充和修订完善。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民主科学决策、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20余项,完善了从决策、执行和日常管理到监督惩处等各方面工作的制度体系,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七)加强纪检监察职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了更好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切实落实纪委监督责任,2014年上半年我校新一轮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中,增设了纪委副书记职位,纪委与监察审计室合署办公。2014年11月,我校第二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  

按照省委、省纪委、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  

(一)严明政治纪律。党委及班子成员在路线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自觉抵制网络等媒体发布的不实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无泄密现象发生。  

(二)选好用好干部。2014年上半年我校进行了新一轮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对内设机构进行了重新调整,使其更加适应学校的战略转型和开放大学建设的需要。在干部聘任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等干部任用原则,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严把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关,对反映问题未经核查的不任用,对经核查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规范干部聘用程序,做到执行要求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重点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这几个关节环节做文章、下功夫,整个工作平稳有序,体现了公平公正透明。新选聘任用的处、科级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认同,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组织和人才基础。  

(三)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联村联户,运用和转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调查研究方法,严格遵守调研从简要求,校领导围绕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办学体系建设等主题深入分校和教学、科研一线,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导工作;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和运行费用支出,“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32%;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采取合并会议、视频会议、压缩会期、经费控制等多种措施精简会议,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数量,文件简报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0%;加大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  

(四)坚决反对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盯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紧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科研经费、教育惠民资金等重点项目;紧盯审计线索、信访线索、举报线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件,以案反思、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严肃杜绝制造假情况、假数字、虚报工作业绩等行为,规定今年各部门报送的年终工作总结中,要做到数据有出处、业绩有定论,杜绝夸夸其谈、不切实际的现象。  

(五)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的规定。严格坚持干部任用轮岗交流、优化结构原则,在2014年校内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中,对15名处级干部和1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和轮岗,交流轮岗率为75%,其中人、财、物管理部门的一把手全部进行了轮岗。细化了校院(处)两级领导干部的决策权限和决策内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坚持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明组织纪律,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均如实报告组织部门。  

(六)严格监督考核。党委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每学期督查1次,及时通报,指出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整改。每年年底组织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在全校通报,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评优、提拔中的运用,定期听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予指导。  

(七)做到表率引领。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首位,带头学习党纪条规、带头征求群众意见、带头搞好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职责,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出了表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把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廉洁勤政,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大对校院(处)两级干部管理和综合考评力度,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度述职述廉,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进行综合评审,严格奖惩,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党委及班子成员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  

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还需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督查力度还不够,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应在抓常抓长抓细抓小上下功夫,求实效。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政齐抓共管,弛而不息,常抓不懈,靠实责任,久久为功,加强督查,确保抓出实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新起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查漏补缺、改进提高、健全体制机制,为开放大学建设营造廉洁清明的良好环境。  

附件: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统计表  

 

 

中共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