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甘电大党发[2009]01号)规定,学校党委、行政与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2014—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期目标责任书。
一、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与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学习党内法规和规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教师师德建设。
二、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省上明确规定的纪律规范要求,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管,有效管控党风廉政风险点。
三、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学校“十项”规定。组织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研究安排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在年度工作安排、检查、总结中应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党总支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于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校纪委报告履行责任制情况和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部门业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六、定期检查各个岗位和工作环节执行纪律情况,重点检查涉及基建、财务、设备、考试、成绩管理等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及时批评和纠正发现的不廉洁行为和消极不良现象。
七、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定期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和校纪委(监察审计室)报告,并积极配合查处。
八、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责任单位各执一份。因责任人在任期岗位变更的,本责任书的责任由继任者履行。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党委书记:
分管校领导:
部门负责人:
二〇一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