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本人在现任岗位任职期间,作出如下承诺:
一、带头学习,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表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思想建设和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忠于职守,做严于律己的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而且标准要高于一般干部。特别要做到: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三、敢抓敢管,做严格管理的表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与自己分管的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对自己所分管的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经常提醒,及时纠错,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理直气壮地管,严肃认真地查,动真碰硬地纠。
四、执行制度,做接受监督的表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按规定述职述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部门业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以上承诺,请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室)、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监督。
承诺书一式三份,学校纪委、任职单位和本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
现任职务:
二〇一四年十月日